凶残劫杀的哥的犯罪嫌疑人庭审时自称未满18周岁
为求轻判要求做骨龄鉴定
本报讯(记者刘志广 郭玉红)两名不满20岁的青年伙同他人接连劫杀两名的哥,畏罪潜逃后被捉拿归案。7月1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马刚和马明抢劫案时,被告人马刚对自己户籍上登记的出生年月提出异议,当庭申请骨龄鉴定。
2007年4月26日凌晨,在兰州开“摩的”的康乐县人田某在七里河区林家庄一巷道内被犯罪分子用锐器刺破右股动脉致大失血死亡,其驾驶的摩托车被抢。案发后,七里河区警方通过大量走访、摸排调查,终于去年7月9日将在新疆摘棉花的东乡籍男子马刚抓获,7月11日,马明在西固区寺儿沟落网。经审讯,两人对所犯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当晚,马刚和马明、赵涛(在逃)3个无业人员聚在一起商量抢“光阴”,马刚骗租田某驾驶的摩的前往林家庄一巷道内,到达地点后在此等候的赵涛朝田某腰部猛刺一刀夺其性命。抢走摩托车后3人分手,摩托车被赵涛骑着在西固跑“摩的”生意。一个月后,马刚再次伙同赵涛和赵生(在逃)在小西湖硷沟沿骗租一辆桑塔纳出租车前往东乡县。当车途经锁南镇时赵涛用绳索猛勒司机颈部将其杀害劫得600元的手机和现金后驾车将司机尸体弃于锁南镇一山沟内。
法庭上,马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并无异议,但辩称自己的出生年龄有误,并非身份证上记载的1987年7月,自己实际出生于1990年8月15日,犯罪时未满18周岁,要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申请进行骨龄鉴定。马明也称自己出生于1990年的农历九月初七。对被害人田某的妻儿母亲提出1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两人均称自己无力赔偿。
(文中涉案人员皆为化名)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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