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因臭气弥漫状告国土房产局不作为
本报讯(记者/孙颖)住所周围整天弥漫着臭气,家住清水河片区的谌女士认为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称国土房产局)不应该批准她所购买的金祥悦园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谌女士称,她向该局提出申请未得到答复,于是她将该局告上法庭,昨日,罗湖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住房附近臭气熏天
谌女士今年上半年搬进金祥悦园新住所,可没住多久,她经常闻到房子附近弥漫着臭气,“到晚上更是臭气熏天”,于是她到环保局反映情况。谌女士告诉记者,她从环保局得知金祥悦园片区本是仓储和废弃用地,不允许建住宅。于是今年4月22日,她写信向国土房产局提出申请询问有关情况,她在申请中提到,由于房产不能居住,请求撤销位于清水河金祥悦园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相关许可。
但据谌女士说,她迟迟没有收到国土房产局的有关复函,于是将国土房产局告上法庭。“他们只是在6月10日发了条短信让我去取复函,但并没有告诉我到哪里去取,也没有留电话,而且当时我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也已经立案。”
庭审焦点:国土房产局是否不作为?
昨日庭审,双方围绕对于谌女士提出的申请国土房产局是否予以依法答复、国土房产局对申请的处理是否行政不作为、违法展开辩论。
谌女士认为国土房产局没有依法答复她,并且存在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她表示,国土房产局通知取复函时间是在她起诉后,而且短信通知也未告诉她在哪里、怎么领取。国土房产局是责任单位,她作为业主,有疑惑提出问题,国土房产局有责任予以答复。此外,她还表示,环保局也提出她所住附近臭气超标,没有进行环保认证和通过。她将此问题告知国土房产局,但其未将预售许可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国土房产局称,其已于5月份收到申请、6月4日作出答复、6月10日送达答复,而且10日下午打电话通知谌女士去取。还将相关证件复印供其查阅,但对方一直拒绝领取。
国土房产局还表示,谌女士寄出的申请信件属于信访信件,提出的是相关档案查询的有关内容,所反映的事项属于信访事项,因此其诉讼不应在行政诉讼范围,此外,谌女士要求他们撤销一些证件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而谌女士认为,在市政府严格控制在清水河片区商业住宅房地产商建设的情况下,作为业主,对金祥悦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疑惑,向国土房产局提出询问和要求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合理的。
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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