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潭大顶山工地,数百名农民工第一次像正式工一样领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条。工资条虽小,但它将出勤情况、工资数额和奖金等情况都标得一清二楚,让人一目了然。据了解,这是长春市劳动部门实施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试点以来,吉林省首个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条”的工地。
记者在现场看到,领取工资的农民工首先要在登记名册上按手印,然后拿到一个黄色的信封,打开信封里面装有本月的工资和一张工资条。工种、日工资、工作天数、误工情况、工资总额……每张工资条都标有出勤情况和工资数额。农民工李健伟高兴地对记者说:“以前在工地干活,总怕工长忘记给自己记工,这回有了工资条,干多少活儿都明明白白。”
据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介绍,从今年5月开始,长春市在净月经济开发区实施了《建筑劳务作业班组(人员)集体劳动合同》试点。按照规定,甲方需制作考勤表,负责对乙方进行考勤。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制作工资表,将工资监督发放到劳动者本人,这项规定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该工地的农民工之前以班组的形式与工程甲方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所有农民工在工地都登记备案。记者在现场看到了一份集体合同,合同中对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行了明确,避免出现建筑企业乱承包,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却不知道向谁去讨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净月开发区的建筑企业已全部纳入集体合同试点,该项制度将陆续在其它地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