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经过十多次会议后,澳门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15日与特区政府代表综合探讨《选民登记法修订法案》,特区政府稍后会将修订后的文本再提交委员会讨论。
委员会主席关翠杏15日在会议后表示,委员会初步完成讨论选民登记法修订法案。
她引述特区政府在15日会议上的发言表示,特区政府将在新《选民登记法》法案通过后,重新公布该法律,以方便市民查看完整的新法律文本。
特区政府代表表示,会明订确认法人选民的实体名称,并在法案通过30日内公布相关的确认标准,特区政府还会将选民登记中“常居地”为登记要件的规定删除,以避免让市民认为“常居地”会影响选民登记。
对于犯罪未遂等同于犯罪既遂的处罚问题,关翠杏说,特区政府对犯罪未遂等同犯罪既遂处分的立场没有改变,但会参考刑法典规定,清晰列出威迫他人登记或不登记等数项严重犯罪未遂等同犯罪既遂的行为,作为例外处理。而不会笼统将所有犯罪未遂行为等同犯罪既遂处罚。委员在15日的会议上对此提法没有异议。
另外,委员会将与特区政府进一步研究,并征询检察院意见,在技术层面上完善条文,令条文更加清晰。使取消选民证后,不会妨碍对选举犯罪执法。
关翠杏说,经过这次会议后委员会将暂停讨论该法案,等待特区政府提交修订文本后再开会讨论。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