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北京奥运会药品安全,杜绝违规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广西开展了全面的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检查了12164家药品企业,对涉嫌超范围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有兴奋剂成份)的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介绍,药监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确保合法销售的兴奋剂类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全部标有“运动员慎用”的中文标注。在2家生产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原料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和销售流向等情况,并追踪核实了2008年以来可疑的销售去向和原料来源,并向这两家企业派驻了两名接受过专门培训的驻厂监督员。
此外,监督人员还对103家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记者张若凡)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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