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十八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近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内设机构由六个增至九个,编制由二百一十九名扩大到五百一十九名。在新《规定》中,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督查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财务室等属于新设机构。
据《京华时报》报道,这是十年来国务院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一次较大调整。新《规定》显示,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由原来的十一项精简为现在的八项,被精简的四项职责是: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负责人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做好行政事务,为国务院负责人服务等。新《规定》所列的八项主要职责中,“指导、监督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属新增内容。
虽然新《规定》未将信访纳入主要职责,但在其他事项中明确规定,国家信访局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相比原规定,国务院办公厅的内设机构比原来增加了二分之一。
(责任编辑: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