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航空公司7名飞行员欲“外嫁”民营航空,因辞职未获批准,与公司引发纠纷。航空公司“挖”飞行员已经成为该行业的“潜规则”。
据新华社
编者: 坐飞机的时候,你可能遇到飞机返航,你不会想到,这里面,有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纠纷的黑幕;旅游的时候,你被导游拉到了某个购物点,你对此很愤怒,可是却无可奈何;甚至,在你买水果的时候,都可能遭遇“潜规则”,说不定几斤水果上会沾上些许故意留下的泥巴,你的几块钱就在无形中不翼而飞。
许多行业都衍生出一些“潜规则”,而它们所损害的归根到底还是公民的权利。
行业“潜规则”的冰山一角 “潜规则”之一:返航与跳槽黑幕 据航空界业内人士介绍,民营航空公司“挖”飞行员的手段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首先是封官许愿。你在原来的航空公司干机长,来我这里可以干飞行大队长,甚至副总;其次是高薪诱惑。你过去年薪是30万至50万元,过来后给你涨到70万到100万元,此外,还有安家费、补助费等。
为了保证飞行员能成功跳槽,“挖”人的航空公司和被“挖”的飞行员之间还形成了一些“潜规则”——
通常,飞行员向所在的航空公司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航空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就会让飞行员停飞。这时,“挖”人的航空公司每月会向飞行员的卡上打2.5万元,其中1万元是生活补助,1.5万元是损失费。生活补助可以随时领取,损失费部分只有跳槽成功后才能取出来。还有一种方式是“集中打包”。“挖”人的航空公司给飞行员300万元到500万元,供飞行员与原来所在的公司打官司,只要能跳过来,这些钱就属于飞行员了。
山东一家航空公司共有400名飞行员,其中有14人提出了辞职,还有一部分人在观望。2007年2月4日,一家国营航空公司发生了13名CRJ飞行员拒不执行航班任务的不正常事件。这些飞行员向公司提出五项提高待遇的要求,并声明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将向媒体曝光,并集体辞职。致使公司在呼和浩特、重庆等基地CRJ飞机执行的航班受到较大影响。
2007年六七月份,某航空公司由于飞行员辞职、停飞,导致平均一天停一架飞机,不仅影响到广大乘客的出行,而且给航空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有些飞行员为了找理由辞职走人,会在飞行中悄悄地对一些不安全的隐患进行取证、调查。”一家国有航空公司的企划部部长在接受《瞭望》采访时说,“但他们对航空公司进行隐瞒,一旦闹上法庭,才拿出来作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这样势必会给飞行安全埋下隐患。”一位有着5年驾龄的飞行员说,飞行员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就是一种安全隐患。想走人又走不了,飞行时稍一走神,就可能会出问题。
“潜规则”之二:便宜后面的陷阱 2008年春节,哈尔滨市市民张先生一家三口随同某旅行社赴新马泰港澳15日旅游,每人团费达6000余元,相对来讲价格比较便宜。
出游前,双方所签合同中约定:全程不强迫消费,游客必须进旅游购物店。然而,在行程第7天,他们将近20人组成的旅游团队赴泰国旅游时,地接导游向游客强行收取自费项目,项目中含有吃海鲜大餐、看人妖表演等内容,张先生一家三口就得被加收5000元费用。张先生以孩子小为由,拒绝参与此项目,地接导游表示强烈不满。对方表示,如果张先生不参加活动,将不为张先生全家提供宾馆入住,不提供晚餐。最后经讨价还价,张先生不得不向地接导游交纳了4000元费用。
旅行社竞相压价,不惜“零团费”、“负团费”招徕游客;导游付出“人头费”后要收回成本,于是就将旅行团带去购物或参观自费景点。旅游行业潜规则直接导致游客出游的成本增加,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
“潜规则”之三:批发商在赚“泥巴钱” 2008年,卖了10年的水果,在云南安宁做生意的李明(化名)下了好几次决心,再卖两年水果就转行。但目前,他只有满腹牢骚——水果生意不好做。“十多公斤芒果篮子里藏着3公斤泥,吃亏还不能说出来!”李明说。他一次在昆明正昌水果市场批发了1000多公斤芒果,运回安宁后发现每篮水果下藏有两三公斤泥。
“枇杷下垫两公斤草纸,芒果篮下藏有砖块、泥沙……”在安宁做水果生意的众多商贩们反映,两三年来,他们批发来的各种水果里经常掺杂各种杂物,批发商称之为“给水果保鲜”,但在商贩们看来,这是在赚“泥巴钱”。
商贩刘师傅刚从正昌水果市场批发了100多公斤芒果,同样他的篮子里也放有泥巴。他说:“这么多年都习惯了,在我们这行业已成为"潜规则",批发商坦白告诉我下面就有3斤泥巴,我不买自然有人买,就这样大家还是得去买!”“几乎整个云南都在正昌市场批发水果。我们明知道批发商在赚"泥巴钱",但我们还是得买,没有选择。”商贩吴师傅直言。“行业"潜规则",大家都已经默认,批发商虽说此举为保证水果质量,保证新鲜,但实际上这些超过两三公斤的草纸泥巴在批发时仍按水果斤两算,这一切大家都心知肚明。”李明说。
“潜规则”之四:网上为什么如此便宜 很多有过淘宝经历的买家都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同样的货品,网络价格和专柜价格会相差如此之大,专柜上千元的货品,网上只卖三四百元,只有正品的三四折左右,还能接受专柜验货。卖家宣称,绝对大陆专柜销售货品,那么,这些便宜又正宗的正价货品,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2月,媒体曝光了这样一个惊人内幕。
上海某知名百货公司的一个化妆品专柜店长,在其做BA(百货店里的化妆品专柜小姐,都有一个特殊的称呼——BA,即“BeautyAdvancer”的缩写)的三四年间,长期克扣各种本应该给客人的小样,并伙同专柜内其他的美容小姐,一起把这些小样和正品通过柜台和网络等渠道贩卖,并因此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财物(因为是道听途说,赃款具体数额不明)。
如此这般干了几年之后,终于东窗事发,因一偶然原因该专柜被顾客投诉,导致该化妆品公司从上至下彻查此事,才把专柜店长、众BA一干人等都掀了个底朝天。最后,公司为了顾全颜面,让众多BA把侵吞的赃款悉数上交,往事一笔勾销,但把罪责最重的店长交给了司法部门法办,该BA最终被判刑。
“其实BA拿小样和正品去卖是一直存在着的,只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罢了。”一个品牌商管理者说。
“潜规则”之五:购书暗流 “一大批高校因为在图书购买环节存在着收取图书返利款,被工商部门严肃查处。”2008年1月,安徽省工商管理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除通用学院外,皖西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民办、公办高校均受到了处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有的高校罚款额近百万元。与学校在教材购销业务往来频繁的新华书店等,也都在受罚之列,有些出版发行单位的涉案金额则以千万计算。
经工商部门调查,有些高校购书折扣比例多达40%,少的也在20%左右。有些学校拿到图书返利款后,并没有投入到学生身上,被学校当作单位福利使用或被中饱私囊。
这位负责人说:“每个家庭都有孩子需要上学,每个人生病都需要看病。”他认为,图书返利款本来是从学生的口袋中拿出来的,它既不是学校自己的,更不是图书出版发行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应当把这笔钱再还给学生。如果这笔钱被学校拿去了,就相当于增加了学生负担。
“潜规则”之六:家装业“猫腻” 4月,根据媒体披露,家装从业人员吃回扣,已成为家装业“潜规则”。凡装修过房子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工人师傅会给你开一大堆要买的材料名单,有的材料会特别指定品牌、购买地点,缘由是替你把关保证质量,其实“猫腻”可能就在这些材料名单中,当你照单买完装修材料后,工人师傅就会立即到销售方那里拿到推销“回扣”。
旁观者清 我们需要直面“潜规则” 曾经有人起而捍卫这种权利,2006年,邬敬民,一个以大胆披露旅行社、导游、景区结成利益共同体痛宰游客的恶劣行径而引起全国旅游界震荡的深圳导游,除广东本地旅行社对其封杀外,其他个别地方的旅行社也接到上级的口头封杀令,还有人在其博客里留言对他进行人身威胁。
几年来,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这不仅是个体之痛,也是群体之痛。医疗行业也好,旅游行业也罢,相信其中的从业人员大多对业内的“灰色景象”心知肚明,但却极少有人站出来说话。这其中,固然有切身利益的考虑,但更多的恐怕是在可以预期的风险面前噤若寒蝉——谁能够相信庞大的旅游业中只有邬敬民一个人具有正义感、医疗界中只有胡卫民等几个人喜欢说真话?
“潜规则”虽然既不能拿上桌面,也不能见到阳光,但有时候比桌面上的和阳光下的规则对人更有约束力和杀伤力,因为它得到大多数人的默许和遵守,如果你不遵守或者破坏了这种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就可能成为“圈里”的另类,甚至被淘汰出局。
如此悲壮更是社会之痛。在法治化进程中,一些行业内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甚至公然与国家法律法规叫板。这个时候,谁去触动那个“潜规则”,谁就有相当大的可能被“潜规则”所伤害。
当“显规则”不足时,便会出现“潜规则”来补充规则的不足。所以,打破一些行业的“潜规则”,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这些人带有悲壮色彩的行动,因为其力量实在有限,而只能依靠法治和制度战胜一切有违公平与正义的力量,只能依靠广大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才能最终遏止“潜规则”的蔓延。
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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