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中午12时许,家住长乐市文岭镇的女子董某,欲强行多卖猪肉,引起顾客不满。眼看着顾客离去生意做不成,该女子竟随手拿起一盆猪血泼向顾客。经长乐阜山边防派出所调解,董某赔偿对方300元损失费。
原来,当天中午,在长乐市务工的贵州籍女子林某下班后想买1公斤猪肉回家,便来到文岭镇一菜市场。
卖肉摊主热情地招呼了林某。商谈好价格后,董某按林某的要求称起了猪肉,重量比林某想要的多了0.25公斤,并强行要林某购买。
林某见状,立即予以拒绝,扔下猪肉准备离开。董某在无法阻拦之下,随手端起放在肉摊旁边的一盆猪血,朝着林某头上泼去,林某被泼得满身都是。两人发生了纠纷。事发后,长乐阜山边防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对董某进行教育,经协调,董某最终以赔偿林某300元损失费平息了这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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