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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在杭召开 7月16日,中国法学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了“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的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关于“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对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新要求、新部署,总结交流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即长三角法学论坛、泛珠三角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西部法治论坛、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和中部崛起法治论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对论坛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论坛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论坛的质量和水平。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区域法治论坛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党中央深刻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实践,针对各地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必须依靠法治的健全和完善。区域法治论坛的创办适应了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需要,是法学会组织推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和拓展法学研究领域、繁荣法学研究的有益尝试,是聚合区域法学资源、推动合作研究的重要举措。二、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深化对举办论坛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机制、扩大影响、办出特色、办成品牌,努力将论坛打造成集中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新平台,推动法学会创新工作局面的新支点,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新的重要阵地。三、要切实加强对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组织和领导。各省区市法学会要将举办论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善于借助和运用区域法治论坛这个平台,来带动全省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开展;要不断创新、深化、完善论坛运行机制,不断为论坛注入新的活力,使论坛的举办一年比一年有进步,一省比一省办得有特色,一轮比一轮办得有水平。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出席座谈会,并对这次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作了总结。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主持。十四个省区市法学会和三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的代表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会场气氛热烈,研讨务实高效,审议通过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
(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