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0日,成品油价上调,出租、公交、公路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盼望油价补贴方案出台。记者从广东省交通部门获悉,广东省财政厅的油价补贴方案已下发,交通部门也下文规定了具体补贴对象的确定原则。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2008年6月20日成品油提价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岛际水路客运、远洋渔业行业,按提价幅度的100%下达补贴;对城市出租车行业,按提价幅度的40%下达补贴,缺口60%部分由市县政府按现行财政体制解决。
根据通知,这次补贴的范围是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和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以及除旅游船以外的所有水路营运客运船舶、乡镇客渡船、公路渡口客渡船。
2008年6月20日成品油提价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提价的补贴时间为12个月。其中,6月20日成品油提价补贴按此次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油价补贴政策执行。
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提价的补贴按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2007年油价补贴政策执行: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行业,按提价幅度的100%下达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远洋渔业、岛际水路客运行业,按提价幅度的50%下达补贴,缺口50%部分由市县政府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助。对城市出租车行业,按提价幅度的40%下达补贴,缺口60%部分由市县政府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助。
通知还规定,补贴范围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应通过产品、服务的价格转移或自我消化等方式解决,原则上不得纳入补贴范围。(记者林翎、通讯员闻钟)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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