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安居工程全面动员 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
星辰在线7月21日讯(记者 王彦峰 实习生 罗惠)为全面动员部署长沙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今日,长沙市全面实施安居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在长沙市会议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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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湘平做了动员报告 ,全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向大会递交了目标责任状,市房产局、财政局、岳麓区政府等单位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确定了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目标,决定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实施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基本解决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会议正式出台了《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沙市政府关于促进房产地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促进长沙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居者有其屋”提供了政策保障。
改革住房保障方式 实行货币补贴
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当时,运作方式由政府运作改为市场运作,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补贴,确定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每户5万元。通过发放经济适用房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自主购房解决住房问题。
对廉租住房保障坚持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调整到160元,住房困难家庭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80元,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保障对象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明确资金来源 监控资金用途
建立安居工程基金,明确了住房保障资金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比例筹集。2008年市财政安排6亿元,五区财政各安排1亿元。2009年根据市政府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和财政收入情况,确定当年住房保障资金。建立举报重奖制度和诚信申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重奖,申请人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资格,对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追缴占用期间的房屋租金。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明确全市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标准为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开展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申报登记工作,全面摸清各类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状况,建立住房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各区县(市)、街道、社区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完善住房保障管理网络。对已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行建、销分离,政府对房源实行统一管理,并完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分配公开摇号制度。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发放货币补贴、上市交易、产权属性、政府回购和廉价住房保障等具体规程,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积极解决各类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
采取多项措施 推动房地产产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长沙房地健康发展,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房地产各项税费项目进行清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支持房地产企业合法经营,保持房地合理的投资规模。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优化住房土地供给结构和规划审批,适时调控全市住房建设规模和供应户型结构,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坚持开放、简化、让利的原则,有效促进二手房交易。
实施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是长沙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民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将为长沙市有效解决各类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从而顺利实现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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