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2电(记者方华明)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今天下午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收费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针对网友提出的两大主要主要作了说明。
只有申请提供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才可按规定收费 当网友提出是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都要收费的问题时,许昆林解释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公报、新闻发布会、网络、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对这些主动公开的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只有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才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
苑广睿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要适当收费,并对收费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什么呢?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己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按照这个规定财政部和发改委发布了通知,其中规定只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才能收取费用,并且严格限定只能收取检索费、复制费和邮寄费等三项费用。
如何区分必须公开与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有规定 对政府信息哪些是必须要公开的,哪些又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网友感到疑惑,许昆林对此作了详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也有明文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的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条例》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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