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戴明阳)在今天举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表示:林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贾治邦说,《意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要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即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从而把林地真正变成农户的生产资料。这是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别于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不同和重大突破。在明晰产权中,一是必须要维护“两性”———林地承包经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按照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二要维护承包经营的物权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
贾治邦强调,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五大原则,即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