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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奥运五福娃”和毛主席像的菜谱 |
新报记者 崔楠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河北区日纬路上的一家湘菜馆,翻看这家菜馆的菜谱,封面上部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奥运五福娃”,旁边还印有“2008中国必胜”字样。在菜谱的封底,则是毛主席头像。
饭店老板:宣传奥运 缅怀领袖 我有啥错?
对于菜谱上印有的“五福娃”,这家饭店的老板夏先生说,他觉得北京奥运会是百年一遇的盛事。作为一名国人,他希望通过自己的饭店来宣传奥运,同时增加店内的奥运气氛,他并不认为是违规行为。
夏先生还表示,他之所以在订餐卡上印制毛主席像和祝福语,主要是因为这是一家湘菜馆,经营的是毛主席的家乡菜。他希望更多人不要忘记毛主席,印制头像也是缅怀毛主席的一种表现,也从来没有想过可能会违法。
工商部门:用主席像违法用五福娃违规
工商河北分局北站工商所陈所长表示,《广告法》中第七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对该款进行了补充规定,即《关于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处理意见的答复》,已故国家领导人的形象被禁止用于广告宣传,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从规定可以看出,这家菜馆将毛主席像印制在订餐卡上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此外,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的所有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的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如果要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必须经过国家奥组委授权。由于福娃是奥林匹克标志中的一部分,所以这家饭店在没有经过国家奥组委授权的情况下就使用该标志,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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