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接受投注超过2900万元
宁乡一特大网络赌球案一审宣判
经湖南省宁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近日对一起网络赌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周迎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另外3人均被宣告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2006年的世界杯让球迷沸腾,一些赌徒也为之疯狂起来。长沙女子周迎萌生了设庄赌球的念头,便在长沙某酒店长期包房,伙同另外3人开设网络赌场,通过境外网站注册账户,接受会员在网上下注赌球,从中谋取巨额利润。
经查证,周迎为股东,设立总账号,而邓某则是她的下级总代理,邓某之下再设分代理(可发展下线会员也可参赌)。2006年7月10日至9月6日间,周迎作为股东接受国际性足球比赛会员网上赌球投注总计达13246笔,投注金额高达2961万余元,其中总代理邓某个人接受投注2595笔。
据邓某交代,他下面有3个代理,其中代号为16385的分代理就总共赢了459万余元,该分代理总共下注34场比赛,下注总金额超过164万元,平均每场下注逾4万,可以说是一掷千金。(作者:汤维骏通讯员魏石坚戴睿)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