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两年前提议对浙江省政府大楼进行能耗评估,然后和节能企业合作,节约的电费可和企业分成。“两年过去了,还是没有眉目,不知是办事效率问题,还是找不到合作企业。”近日,吕祖善谈及此事颇感不解。
(7月24日新华网)
我们先来看让吕省长“颇感不解”的症结在什么地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介绍,他们会同有关部门多次研究过吕省长的提议,“但目前的财政体系很难处理这样的分成”、“节省的电费分成可以,但没有科目可支付,而且审计也过不了关”。
明知道节能是一件对国家、地方、参与企业都有利的事,就因省下来的钱的“出路”问题,竟使省长提议长达两年没眉目。
这让笔者想起今年初,原广州地铁老总卢光霖诉苦:“地铁2号线概算106亿元,结算是88亿元,省了十几个亿还批评你,搞得你心灰意冷。”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逼人花钱”而非“逼人省钱”的管理体制。在节约方面,“省长节能提议搁浅”和“老总省钱挨批”可谓殊途同归,共同折射出僵化的管理体制对“做好事”造成的阻碍有多大。
要让“省长提议”结善果,相应的管理体制非改不可。进一步说,管理体制不仅应该支持合理可行的“省长提议”,而且应该更全面、科学,因为“省长提议”只是个人设想,而好的管理体制可以保证即使没有省长提议,节能减排等工作依然良性向前。
从这个意义说,吕省长“颇感不解”时,应想到培育优化的管理体制并向它寻求力量,毕竟体制比“省长提议”有力量。
我们需要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具体在浙江省政府大楼节能改造上,应有这样的制度刚性:即使没有省长提议,省政府大楼也应节能改造,不存在任何让人“颇感不解”的地方。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