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超市促销员砍伤市民案续:伤者获赔2.6万
因退换货与顾客发生争执,一名“局外”的促销员竟刀砍陪朋友来超市交涉、同属“局外”的李先生(详见本报2月12日《超市促销员拎起菜刀砍人》、2月14日《行凶促销员逃逸至今无踪影》报道)。
拿到判决书,李先生欣慰终于给自己讨到了一个说法。但紧接着,他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这样因为劝阻莫名挨刀,算不算见义勇为呢?
他向记者描述,事发那天,促销员拎了一把菜刀气势汹汹地“折杀”回来,喊着“老子砍死你”。“我看他的架势要砍人,马上挡在朋友许先生前面,一只手抓住他持刀的手,另一只手去推他的胸。没想到对方竟然一刀向我背砍过来。”他查阅相关评定见义勇为的规定,其中提到,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有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自然人;除了为了本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利所实施的紧急避险之外,其余的紧急避险行为也都可以认定为一种见义勇为行为。他表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朋友许先生只是他的一个邻居,事情完全与他无关,但他还是勇敢地站出来阻拦,甚至挨为此挨了刀,这是需要勇气的。
目前,李先生已将有关申报见义勇为的材料上报给了闵行区综治办,暂时还没有结果。据记者咨询相关人士所知,能否申报成功,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显示许先生在受攻击时,与此事无关的李先生主动站出来阻止。如果当时一片混战,或者李被误认为攻击目标并非主动“站出来”,申请成功就比较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