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7月27日电(记者马应珊、罗昌爱)海南低收入群体近日又吃下一颗“定心丸”——在采取得力措施平抑市场物价的同时,海南省委、省政府从创新政府补贴制度入手,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省建立覆盖城乡的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低收入群体将享受与物价同步增加的政府补贴,从而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下降。
据悉,海南实行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在广泛覆盖三类低收入群体、建立城乡相对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从制度上建立起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长效保障机制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海南省委、省政府是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4月间视察海南时提出的“海南作为经济特区,而且人口较少,有责任、也有条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做得更好一些,走得更快一些”要求而实行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的。“三位一体”机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结合物价上涨水平,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以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主,把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城乡低保补贴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纳入联动机制补贴的项目,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逐步形成上述三种补贴水平的自然调整机制。
据省政府新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为连续3个月,每月CPI上升到或超过3%,即启动联动机制。CPI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即停止机制运行。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联动增加的生活补贴,以后逐月发放,直至停止联动当月。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15%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补贴根据实际的CPI涨幅分为4个档次,即3%—5%为第一档,5%—8%为第二档,8%—11%为第三档,11%—15%为第四档。按照上述四档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从10元到32元不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不低于20元的增加补贴,最高档次不低于35元。城乡低收入群体动态补贴由各市、县参照以上档次,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
省政府新闻处透露:从目前的物价水平来看,已符合三位一体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因此,海南全省城乡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户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计从下月起即可享受到增加的补贴。按照当前物价水平计算,8月份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的补贴最高可达到24元,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至少30元。仅此两项,全省全年增加的财政补贴资金将超过1.36亿元。
实行覆盖全省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的“三位一体”机制在海南各界中引起强烈反响。有关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启动深得民心、稳定人心、体现了以人为本,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其中最突出的现实作用和意义是避免了以往那种只要物价一上涨,地方党委政府便开会研究如何补贴、穷于应付的被动状态,不仅不能及时消除和化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且也浪费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的极大精力。也有人认为,低收入群体人员众多、分布广泛,有了联动机制,关键的还要加强督促检查、监督落实到位,不然再好的机制也收不到应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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