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 “我们终于告赢了,不容易啊!”佛山市三水区沙头村村民梁明宪昨天拿到了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的判决书,高兴地说。3年前,不满三水政府擅自将村民共2000多亩地交给某公司开发房地产,梁明宪等267个村民作为共同原告,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告上了法庭。
|
1992年9月25日,当时的三水县政府下文决定“解散布心管理区沙头村”,将全村2000多亩土地悉数交给三水县(市)企业发展总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据村民反映,三水县企业发展总公司除了向沙头村民支付了人均7000多元的安置补助费以及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外,没有向沙头村支付过一分钱的土地补偿费。
多年信访无果后,2006年6月19日,沙头村村民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递交了长达32页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对三水区政府违法越权批地行为进行监察的申请”。
因两个月内没有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回复,梁明宪等267个村民代表遂将省国土资源厅及执法监察总队告上天河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