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8日),省水利厅公示了314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详见本报A10版),这批项目分布在我省13个地级市,涉及投资金额14.88亿元,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农村35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至此,广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战役全面启动。
据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透露,广东省政府计划从2008年起至2012年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750.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07年—2008年优先安排解决涉及199.7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和苦咸水问题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再用2年(2011年—2012年)解决894.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与此同时鼓励各市、县提前完成建设任务。据悉,上述所有工程全面完成后,广东全省农村饮用水安全率达99.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可达76%。
据了解,完成上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将达到73.4亿元,主要由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组成。根据上述资金筹措渠道,中央下达广东的补助标准人均约60元,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每人160元(单宗项目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比例不低于地方自筹资金的30%。地方政府按规定筹集的资金,可按各地各项工程规模的实际进行调配。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必须按规定落实到工程项目,地方政府按规定筹集的资金可按各地各项工程规模的大小进行调配。(记者/陈清浩通讯员/粤水婷)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