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今年初轰动一时的北京女白领因丈夫出轨跳楼自杀一事引出了“人肉搜索第一案”,如今该案已经历了两次研讨三次开庭,此过程中对网站的义务该如何界定、网络上究竟什么算隐私以及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集体言论自由之间如何平衡等问题开始了求解。 |
自发到姜岩居住的小区悼念的网友们 |
激愤的网友们在王菲父母家门上书写的大字 |
网上说法 |
王菲回应 |
姜岩和王菲婚前、婚后都是姜岩提供生活费,姜岩包养了王菲五年。 |
事实上,这些钱都是王菲的父亲所出,王父给儿子出国留学的钱有几十万元。 |
姜岩之死是因为她在跳楼当天接到王菲家人的短信和电话的刺激。 |
王父只在早上9点发过一次短信,只是劝她情绪不要过于激动,让他去她那里解决问题,王父说人在上海回不去。 |
网友称,姜岩死后王菲曾跟第三者去上海逛商场,还贴出了照片。 |
事实上,自从他2002年从上海回京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上海。 |
姜岩死后,王菲不签字,致使她的尸体无法火化。 |
王菲表示,他和家人积极办理后事,大部分丧葬费也是他家出的,花费了将近一万七千元。 |
搜狐网友持续关注:哀莫大于心死,北京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
朝阳法院两次研究死亡博客案 求解人肉搜索难题
“人肉”第一案逼出搜索尺度难题
诉网站侵权,立案很困难
被告辩称:搜索坏人怎么能算网络暴力?
网友期待“负心人”下场 反感提及“网络暴力”
法院两次研讨三次开庭欲辨难题
◎文/《青年周末》记者 陈万颖 ◎图片来自网络(除署名外)
“人肉搜索第一案”正在艰难进行中。
网站的义务该如何界定?网络上究竟什么算隐私?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集体言论自由之间如何平衡?烈女子纵身一跃引发的道德审判,最终或将演变为一场对互联网言论尺度的审判。
背景
姜岩是一个31岁的北京女子,她的年龄永远地定格在了2007年12月29日。那晚,她从北京家里24楼的阳台纵身跃下,身亡。随即,她的名为“北飞的候鸟”的博客被网友根据事先约定按时打开,这个从去年10月就被主人姜岩关闭了的博客,记载了丈夫王菲的出轨及自己内心欲挽回而不得、欲弃之而不舍的煎熬,并隐晦地表达了轻生的念头。
博客的内容被网友在各大网站上传播开来。某网站曾于2008年1月10日刊载专题报道;某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学张乐奕于1月11日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这3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东方(网上认为的“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还提到“王菲一直不露面”、“王菲另有新欢”等内容。
被姜岩的叙述和遭遇深深震撼的网友谴责王菲和那位“第三者”之余,非常迅速地启动了“人肉搜索”。王菲和“第三者”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信息全部被找到。有激愤的网友开始采取“电话骚扰”、“登门涂字”等做法,王菲的生活受到极大干扰,王菲也迅速被原工作单位辞退。
2008年3月,王菲将三家网站告上法庭,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催生出“人肉搜索”中国第一案。
人肉搜索很迅猛 立案起诉很困难
“人肉搜索迅速将他打倒在地”
“我感觉他是挺老实的一个人,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样子。但是讲话比较小声,小心翼翼的。”7月28日,原告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向《青年周末》记者如此评价初次见面时的王菲。
原告王菲,至今仅仅接受过一家电视台的访问,而且以背影示人。但王菲的照片、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私人电话等信息,今年1月份在网络上是沸沸扬扬。
最早的开端是今年1月10日,两个普通网友将王妻姜岩开放的博客内容发表到该论坛的“娱乐八卦”版,内容包括王菲的职业、“第三者”身份、合影、所供职的公司地址等。当天下午,就有网友根据文中提及的线索,确定了王菲和“第三者”所在的公司名称,网友们开始往该公司打电话,要求其做出表态。
1月11日晚上8点,该公司就在“娱乐八卦”版上发布声明,表示王菲和“第三者”已经离职。
期间,由于姜、王两家尚未达成一致,姜岩仍未入土为安。王菲的态度引发了网友们更大的怒火。
1月16日,众网友到王菲家进行“讨伐”,在家门上涂写了“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的大字。
王菲的律师张雁峰对网友所作所为的评价是:“在一个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就迅速地将他打倒在地,并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
王菲尝试着解释但适得其反
事实上,王菲试着解释过。1月12日,王菲使用了stigmata2000 这个ID,在论坛上发表了一篇替自己辩护的帖子:《随着警方,网络监管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介入,真相会很快澄清》
在这个帖子里,王菲并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而是用第三人称的写法,试图告诉网友是姜岩的过错导致他们婚后感情不和,最后酿成悲剧,并称:“正义只存在于现实中”。
可网友们随后的跟帖让王菲大出意外:
“天啊,我是真的愤怒了!你怎么不再继续编造一些更无耻的话出来呢?”
——freezingcc 2008-1-12 1:42:21
“多牵强的一篇东西, 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分辨。如果她像你文中所说的性格,也就不会走到自杀的地步了。网友没你们想象中那么笨。”
——雨季向日葵 2008-1-12 1:55:17
律师张雁峰一开始非常不能理解王菲要起诉的做法。“当时是2月份,网上对这件事的关注度已经弱很多了,这时候再出来起诉,就算赢了,可能也不太好。”
但王菲向他提起自己匿名发的这个帖子,他认为在网络上自己已经不可能说话,想要澄清事实,只能用诉讼的方式了。
王菲曾考虑过起诉妻子的姐姐姜红
今年二月份的一天,身处于争议漩涡中的王菲,只身一人来到了张雁峰的办公室。随身还带来了他下载打印的一些网页,都是些网友对他的攻击性语言。“能告吗?”他问张律师。但要告谁?告什么?都没有明确的想法。
告首先把妻子博客内容发布到公共论坛的网友?张雁峰否决了。“中国的网络并非实名制,就算有了ID,能一定找到这个人吗?是不是还得借助公安的力量?太麻烦了。”
妻子姜岩死后,一个名叫“再见即是永恒”的ID以姜岩的姐姐姜红的身份在社区发布《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肯定了事件的真实性以及披露了王菲相关家庭身份。
那么,告姜红?
“有两个问题很重要。首先,我们能不能证明那个帖子就是姜红发的?而我们是负有举证义务的。其次,王菲也不愿意和姜家继续闹僵,告姜岩的姐姐,从情感上也说不过去。”
最终,选择了告网站。
“我认为这些信息是违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违法信息网站上不能登载,而且网站经营者有义务删除这些违法信息,这些违法信息在网上挂了好几个月,网站没有及时删除,肯定他有责任,咱就告网站,网站好告。”张雁峰对《青年周末》记者说。
王菲曾告诉张雁峰,他曾于2008年1月10日左右通知该社区,社区却只象征性地删除了少量信息,没有按照原告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删除义务。但记者看到,1月10日,即有网友在版务处理板块中投诉,询问为何删除有关姜岩的帖子。娱乐八卦版的版主解药跟帖解释为:“1.封帖系值班编辑操作,版主无权逆操作。2.值班编辑封帖必有事由,请理解并支持。个人以为,未经同意公布别人生活私隐,且当事人已经过世,的确有些不敬,请谅解。”青年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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