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7月3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会”今日通过“金管会”陈报的“岛外企业来台上市松绑及适度开放陆资投资岛内股市方案”,除将中止有关大陆投资超过净值特定比例不得来台上市的限制,还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II)来台投资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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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岛外企业来台上市松绑及适度开放陆资投资岛内股市方案”相关开放措施包括:
一、放宽海外企业来台上市资格限制及筹资用途限制
(一)中止第一上市(柜)原资格限制有关大陆投资超过净值特定比例不得来台上市的限制;至原资格限制有关陆资持股超过20%或为主要影响力之股东部分,则将配合“陆委会”修正“两岸关系条例”第73条有关大陆地区企业于岛内从事投资行为相关规定之时程,并同放宽。
(二)中止第二上市(柜)原资格限制有关陆资持股超过20%或为主要影响力之股东者,不得来台上市的限制。
(三)放宽岛外发行人在台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大陆投资的限制。
二、“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II)来台投资证券期货”
虽然当局尚未与大陆签订“了解合作备忘录”(MOU),但本次开放后,依照大陆QDII规定为其净值3%计算,当前可投资台湾最大额度可达11.25亿美元(约新台币337.5亿元)。为进一步提高大陆QDII对岛内市场投资,将通过两岸协商机制纳入协商MOU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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