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翟全军 李洁 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李曼 王呈恺)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近日出台《法律文书管理补充规定》:法律文书质量好不好,当事人可监督;法官因法律文书质量不高,情节严重或被媒体曝光的,将被建议免去或直接撤销审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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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碑林区法院把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存在差错的法律文书集中向全院干警进行了展示,深入分析了差错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此次出台的《法律文书管理补充规定》明确规定:凡当事人发现或该院案件评查中发现法律文书中有文字、格式错误的,每发现一处错误扣主审法官目标考评分1分,一年内出现10处错误的,扣10分,并免去审判职务;在一份法律文书中(以主审法官手拟稿为准),因书记员校对不认真出现两处错误的,除对主审法官扣分外,对聘用书记员予以辞退,正式书记员依目标考评双倍扣分;因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被西安市中院通报的,一律取消主审法官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或被媒体曝光的,建议免去或直接撤销审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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