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报道了市内多家药房对同一种药定价存在差别的情况(详见本报昨日A19版《同药不同价相差一百八》),昨日记者接到热心市民报料称,即使是在医院里买药,也存在同药不同价的情况。对此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如果是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医院,同一种药的价格是一致的;而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原则上药品价格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制定。
同一种药三家医院三个价 今年3月份,在市内某机关单位工作的陆女士为患高血压病的母亲开了些降压药,“因为住在东圃,我就去某医院东圃分院开了2.5mg20片的培他洛克,5mg20片的压氏达,一共是34.24元。”陆女士还很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价格。
到了5月份,陆女士到了龙口西路某医院,要求医生也开相同的药,没想到开出来的药价却不相同,“同样的两种药,规格也完全一样,但这家医院的药价单显示总共要45元。”难道不同医院的药价也不一样?陆女士有点怀疑,但因为药价较高,她并没有去取药。
5月底,陆女士将母亲送到沙太路某民营医院看病,医生给她们开了同样的药,打出药单来陆女士更是大吃了一惊。“上一次药价差才十几块钱,还算是能接受的范围,可是这次的药价竟然是65元,价差已经接近一倍了。”
“同样是医院,为什么同一种药差别竟然这么大?”差几块钱还能说得过去,但差别这么大陆女士觉得很不可思议。
民营医院不列入管理范围 对此,记者昨日连线了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吴林波副局长,他告诉记者不同性质的医院对药价的决定权有所不同。“对于市属的几大医院,如广医一院等,市物价局有明文规定,各医院有统一的药品目录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吴林波解释说,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些政府管理的医院,同一种药的价格应该是保持一致的。
“而民营医院则不列入管理范围,它们可以自主定价。”吴林波告诉记者,“它们的药品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因此它们的定价可以与其他公立医院不完全相同。”但吴林波同时表示,尽管可以自主定价,但对民营医院药价管理也有相关规定,如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欺骗消费者等。至于陆女士谈到的几家医院,他表示必须看其是否属于公立医院,如果是民营医院,定价不同也属正常。
对于不同药店对同一种药的销售价格也存在差异的问题,吴林波表示,这个也和市场供求有关,国家发改委只是制定药品的最高限价,商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节,也可以搞活动进行促销。吴林波同时指出,“药价还牵涉到进货渠道、进货规模等诸多原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记者黄琮)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