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雷记者董广顺)笔者从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8月1日起,邢台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范围是:现户口在邢台市区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户口、身份证、个体经营的执照(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到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稽核征缴中心或指定的人事代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据介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费用,以上年度市区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有两种参保形式供参保对象自愿选择:一是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二是按5.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个人账户。但参保人员都要参加大额医疗保险。
参保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从第7个月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药店用IC卡结算门诊医药费、药店购药费;未建立个人账户的门诊药费、药店购药费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