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8月3日电(记者伍彧彧通讯员辛艳慧)8月1日,山西省改革农村消防体制,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监管网络,计划在2010年前,全省1198个乡镇全部配备消防员,建立专职消防员与以广大群众为补充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适合山西省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重点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都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村要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
据了解,到2010年,山西省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消防员。针对山西省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的现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消防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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