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斤虾688元,埋单时才告知
本报实习记者张云 记者龚柏威 长沙报道
点了2.1斤虾吃,埋单时为这个菜掏了688元,一餐中饭让陈剑吃得特别郁闷。
前天中午,为庆祝女朋友母亲的生日,陈剑一行7人到位于长沙市东风路烈士公园西大门附近的雅景隆苑酒店吃饭。埋单时,陈剑发现,一盘“椒盐印尼赖尿虾”花了688元!
经询问得知,这个菜是“时价菜”。让陈剑不明白的是,点菜时,服务员怎么就不告知他菜的价格?甚至连“时令价”也没有提及呢?
顾客:这份虾子是“面子菜”
8月2日是陈剑女朋友母亲的生日,他们一行7人来到雅景隆苑酒店庆祝。
“女朋友的爸爸说想吃虾,但当时的菜谱并没有虾。”陈剑说,服务员称没有基围虾,并马上推荐“另外一种虾味道不错”。因为是跟准岳父、岳母吃饭,陈剑顾着面子,不好意思当面问价格,服务员也没有告诉他。
埋单时,陈剑吃了一惊:13个菜,1847元,除去他知道价格的7盅清炖水鸭汤总价686元外,还要1000多元。由于小票上没有标示菜价,陈剑让服务员把价格一一标示出来。陈剑惊讶地看到,小票上赫然写道:“椒盐印尼赖尿虾”,2.1斤,688元。
为了消解陈剑的质疑,酒店的服务员拿出一份绿色的菜单,这张菜单上全都是各类海鲜,包括陈剑点的那盘虾,但菜谱上都没有价格。菜谱内页的最下方有个备注,其中第一条就是“以上海鲜均为‘时价’。”服务员告诉陈剑,他点的那盘菜便是“时价菜”。
“就算真的是‘时价菜’,他们为什么不提前说明并告知价格呢?”陈剑感到不解,他说好在当时自己身上带足了钱,不然就会在女朋友家人面前丢个大面子。
酒店:顾客应该主动问价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该酒店的楼面经理王军。王军称,当日正是她帮陈剑点的餐,“当时我们推荐的菜都是经过顾客认可的。”王军说,“所有酒店的海鲜都属于时价菜。”
王军承认,她当时没有告知陈剑这是时价菜,更没有告诉他价格,她认为,陈剑“应该自己主动询问。”王军说,陈剑吃的328元/斤的印尼虾和酒店内所有的菜的价格一样,都已经过物价局审核。
律师:酒店应该主动报价
就陈剑在饭店的遭遇,记者采访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刘晓彬律师,律师认为“商家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首先,根据价格法,所有商品都应该明码标价,如果确实不方便标价,商家应该主动向消费者告知。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有相应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知情是经营者的义务,只要顾客点了“时价菜”,不管顾客有没有主动询问菜价,酒店都有提前告知顾客当日“时价菜”具体价格的义务。
律师表示,很多酒店自定的“时令价”,都没有“明码标价”,如果不做特定说明,及时告知消费者价格,都不合乎价格法的规定。
时令菜蔬经常要变动价格,又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很容易构成商品欺诈,“存在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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