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网上征求意见圆满结束
为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我委大力推行开门立法、民主立法。2008年7月14日—7月23日,我委将《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修改稿)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许多网友积极参与,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从提出意见的主体看,消费者居多,占参与者的三分之二以上;从所提意见的内容看,主要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主,如:扩大消费者参加人的比例、改进消费者参加人产生方式、消费者启动听证程序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联系方式是否应予公开等。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正积极进行梳理。对可以采纳的意见,将及时补充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去;对各方面分歧较大的意见,或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建议,我们将视情况予以个别回复。
总的看,此次征求意见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目的,对我们完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此,我们向关心、支持价格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