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近七成犯罪流动人员喜欢窝藏城中村。时报记者 龙成关 摄 |
流动人员犯罪害怕见义勇为
时报讯 (记者 蒋隽 通讯员 陆彬彬)昨天广州市社科院发布《广州市流动人员犯罪调查与防控研究》,专家建议政府重金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
由于研究表明,广州市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近80%是外来流动人员,其中近90%以上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2006年6月~11月,广州市社科院的专家选择了广州市的槎头、东坑、潭岗、第二劳教所和番禺监狱作为抽样调查点,在这5个服刑、改造场所随机抽取了850名在押的近年在广州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犯人进行问卷调查。
|
喜住城中村贪图享受
犯罪流动人员的行为有什么特点?调查显示,他们也主要(77.5%)居住在成本较低,容易生存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屋。而69.7%的被调查者均认为“城中村”是他们窝藏的好地方。
他们也有工作,但收入很低。38.1%的犯罪流动人员打零工。月入千元以下的占38.3%。以犯罪为生的人约占调查总数的6.5%。犯罪目的明确,来广州后从未找过工作的占了25.3%。
调查发现,犯罪流动人员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心理比较突出。每月他们的钱超过四成用于娱乐享受。此外,甚至还有7.7%的犯罪流动人员最大开支用于吸毒。即使是朋友应酬,也是去卡拉OK和酒吧。加上赌博、吃饭喝酒和上网,这四种娱乐方式占65.15%。
七成犯罪为团伙作案
71.8%的流动人员犯罪属于团伙作案,而且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以地缘或血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
而他们在广州认识朋友的渠道中,57%是通过老乡或“道上”的朋友来结识。超过半数的罪犯和亲戚或老乡居住在一起。而与“道上”的朋友居住的占14.1%。专家提醒说,白天忙碌时段和傍晚下班高峰要小心,四成案件发生在这个时间。
流动人员犯罪
●46.6%最害怕警察
●11.4%害怕受害人的反抗
●6.5%害怕群众见义勇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