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最终受损失的还是老百姓自己。”8月3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王金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村委会61万余个,村委会成员241万人;全国农村普遍完成了6至7届村委会选举,平均参选率保持在80%左右,85%的农村建立了实施民主决策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90%以上的农村建立了保障民主监督的村民组织。
王金华认为,实践证明,中国农民对民主有强烈需求,也有能力进行民主自治。
但在村民自治实践蓬勃开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难题。王金华介绍,在村委会选举中,大量外出务工选民的出现,加大了选举的组织难度,贿选等无序竞争现象有增多趋势且查处困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难以有效组织和落实等,村干部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从健全法律法规、规范选举程序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寻求解决之道。(记者张欣)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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