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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女网友见面谋人又谋财
三秦都市报 - 2008-08-07
本报讯 (晓文 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李曼魏茜王呈恺)23岁男青年与女网友见面后,借口骗走女网友手机,并在女网友和其朋友索要手机时,又骗走两部手机,并将女网友的一名舍友强奸。8月7日记者获悉,西安市碑林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案犯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宋江又名张彬,现年23岁,陕西铜川市王益区农民。宋江与孙某(女)系网友,2008年3月9日,两人在西安市交大商场附近一家麻辣烫饭馆见面,期间宋江借口自己手机丢失,用孙某手机打电话,骗到孙某的一部手机后趁其不备逃走。孙某回宿舍将此事告诉其舍友,舍友们商量决定帮其要回手机。3月13日21时许,孙某及舍友单某的男友马某找到宋江要手机,3人在一家川菜馆吃饭,期间宋江将马某叫到餐馆外,借口手机没电用马某的手机打电话,骗到马某手机,又让马某进餐馆把孙某叫出来,又以相同借口,骗到孙某另一部手机,随即借机支开孙某,拿着两部手机逃离。
此后,宋江将骗来的马某的手机关机。时逢单某打电话追问男友马某下落时,宋江称马某在其手上,要求单某与其单独见面,否则就伤害其男友。单某随即赶到指定地点。在武警医院附近人行天桥上,宋江用威胁手段抢走单某手机一部。后又继续要挟单某至刘家庄一家旅社一房间将单某强奸。次日上午,宋江将得到的手机以240元卖了,赃款挥霍一空。破案后赃物均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2008年3月14日19时许,经受害人指认,兴庆路派出所民警在碑林区皇甫庄一网吧内将宋江当场抓获。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