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宣和中学原校长万洪贪污案经过半年多调查后终于告一段落,近日,中卫市城区法院对外宣布,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万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今年1月,中卫市城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宣和中学校长万洪有受贿和挪用公款行为,检察院随即开始调查、取证工作。半年多后,检察机关终于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将万洪推上法庭。在法庭上,检察院指控,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万洪任宣和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与宣和中学有经济往来的马某、孙某等10人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9.96293万元;2005年4月8日,在宣和中学出纳王彩霞处,打借条从学校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其妻在银川购买房屋,以及出借他人。该案侦破后,检察机关已将万洪受贿现金、物品以及挪用公款全部追回。7月24日,中卫市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姜华)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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