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现很好,但我给他打98分(满分100分),这2分扣在文字表述上不够准确,用词不当、标点不准,前言后语不相配的地方有几处,文字功夫还需要长期努力。”6月26日,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司法研究所所长倪正茂听完一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件的庭审后,对出庭的公诉人作出如上评述。
今年6月以来,上海市检察院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集中听庭评议”活动,以此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执法能力,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新要求、新期待。至7月底,全市已有797人次的社会各界评委对二百二十多件案件的检察官出庭公诉进行评议,场场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人士来“挑刺”。其中,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党组书记蔡旭敏等市检察院领导已旁听全市各级检察院出庭公诉案件29件38人次,范围覆盖市、分院和11个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各区县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也纷纷带领本院党组成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参加本院出庭公诉案件的听庭评议。
对开展“集中听庭评议”,上海市检察院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庭前预告和庭后评议两个基本流程,规定评议过程分为出庭人员谈体会、评委提问和出庭人员回避、各评委评议打分三个环节,并对评委打分制定了6个项目百分制的打分标准。
上海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季刚介绍说,在上海市各级检察院专门聘请的522名听庭评议评委中,有检察长、检察业务专家等内部评委219名,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师、法官、律师等外聘评委303名。此外,针对不同的案件还邀请社会人士旁听评议。在评分时,外聘评委评分分值占55%,检察机关内部评委评分分值占45%。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被告人是胡乱、随意行使职权,从字面上理解,"胡乱、随意"是玩忽职守的过失状态而不是滥用职权的故意行为……”这是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件后,一位评委打分时提的意见。记者发现,给此案出庭的公诉人打分、评议的评委有的是政法学院的教师,有的是律师,专业素养很高,对公诉人法庭上的语言表述习惯、语速快慢、形象等品头论足,点评一针见血,不留情面。
37岁的樊冬云是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员,出庭公诉已经有十年的经历,这次申报接受评议的是一起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尽管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很好,法庭已经同意适用简化程序,但7月2日下午开庭时樊冬云还是感到有压力,为此事先认真做了准备,将数量繁多的财务凭证等证据材料制作成多媒体图表展示,揭示被告人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她在座谈时表示,这样的“阵势”对自己震动很大,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已经出庭公诉数十年的老公诉人,还是取得出庭资格不久的“公诉新兵”,都表示压力激发了自己的潜力。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顾肖荣在评议时认为,检察院抓出庭公诉环节的素质是抓住了公诉工作规律,实战是最好的演练,最能抓到问题。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监察委原副主任成作民评议时说,参加了两次听庭评议,感觉这项活动确实能锻炼公诉人。出庭公诉是直观体现检察工作对外形象的窗口,是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诉队伍能力的很好抓手。
大力提倡“集中听庭评议”活动的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一个医院没有好医生,一个学校没有好教师,就提供不出好的服务产品。检察院没有优秀的公诉人,就提供不出优质的“司法产品”。邀请外来评委“集中听庭评议”,是检察机关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公诉人的教育和培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根据计划,“集中听庭评议”活动将持续到9月底。期间,全市各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市级以上优秀公诉人每人都要带头开1件案件示范出庭公诉;担任出庭公诉职责的检察官,每人要选报2件案件接受听庭评议;共听庭评议658件———这意味着全市有三百五十多名出庭公诉人很快都将经历类似樊冬云这样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