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12日电(记者邓卫华)近年来,产品说明会已逐渐成为人身保险产品销售的重要形式。为规范产品说明会管理,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山东保监局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的通知》,严禁保险营销员自行组织产品说明会。
记者从山东保监局获悉,产品说明会是指各人身险公司或受托保险中介机构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保险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客户联谊会、客户答谢会等活动。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保险分公司应统一管理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的各类宣传材料及讲义,并由专职讲师负责产品说明会讲解工作,宣传材料和讲义中不得出现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内容,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进行同业诋毁或与同业作片面比较,不得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规的内容。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被邀请人明确产品说明会的召开目的,不得采取欺骗方式组织客户参加产品说明会;更不得以赠送高价值礼品的方式或其他方式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还应妥善管理及使用客户信息,避免对客户造成滋扰。
据悉,山东保监局将不断加强对产品说明会的监管,并重点关注信访投诉中反映的此类问题。对于违反规定举办产品说明会的保险机构及其人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其上级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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