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县级以上工会将建法援机构 为职工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新华网北京8月14日电(记者陈玉明、刘羊旸)记者14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日前颁布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规定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工会可以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成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也可以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合作,签订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协议。

  《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由同级工会委派或者聘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从工会公职律师、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中聘请。《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以及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办法》规定,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及其他法律援助形式。《办法》规定了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的两种情况: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对农民工作了特别规定: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此外,《办法》还对工会法律援助的申请和承办等具体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责任编辑:黄成勋)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