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群殴小偷酿命案被控故意伤害罪受审
本报讯 (记者/孙颖)7名保安员抓获小偷后,“私自处理”对其大打出手,导致小偷谢某最终死亡,而这7名保安也被检方指控故意伤害罪。昨日,深圳中院审理这起保安殴打小偷致死案,还有一名参与行凶的非保安人员也同堂受审。
去年11月8日晚上9时,谢某在南山区西丽街道平山村“平记鲜果园”偷窃东西,还没有偷到东西便被人发现,于是他开始逃离。南山区红花岭工业区北区保安员李某紧追其后。当谢逃至平山村红花岭王业区北区农贸市场西入口附近时,被李追上。李某用脚将谢某踢倒在地,并与随后赶到的保安员马某、罗某等人殴打谢某。
其后,谢某被带至红花岭工业区北区一号岗亭旁,闻讯赶来的同案人员余某、高某与马某、罗某、李某等人再次围殴谢某。
随后,谢某被带至福青龙川粤菜馆门口。身为保安队长的冯某查问情况后指示“教训”谢某,余某等7人随即上前围殴谢某。
此时,连续3次遭到殴打的谢某躺倒在地,无法站立行走。冯某见状,指使罗某等人将谢某抬出工业区外。马某、余某、罗某、高某4人便将谢某抬至红花岭工业区北区进口人行道上。不久,谢某的尸体被发现。经法医鉴定,谢某系被他人用钝性暴力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晚,参与殴打谢某的冯某等人一并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各被告均认罪,但大都辩解称自己虽然参与了殴打,但并没有击打谢的要害部位。此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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