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经济房可先租后买
杭州市将建经济租赁房解决两个“夹心层”住房困难
□实习生 卢悦 本报记者 魏皓奋
除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杭州市政府又要关注“两头不靠”的“夹心层”家庭,即那些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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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杭州市领导研究经济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先租后买”、“租售并举”的思路和措施,解决杭州两个“夹心层”的住房困难。目前具体实施办法正在最后完善。
经济房可租售并举、先租后买
根据已经送批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是指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且为无房户),支付30%以上首付款后,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五年以内)届满前支付全部房款,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从而解决暂无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先租后买”是指,已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暂无经济能力购买的无房户申请家庭,可先申请租赁经济租赁房,并在租赁期限(五年以内)届满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租赁房的租金按照收入水平实行政府补贴,平均年租金控制在家庭平均收入的10%—20%。
经济租赁房的保障方式,一是以先租后买方式,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是以租赁方式,解决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商品住房的低中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如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
对于不够条件买经济适用房,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可先申请租住经济租赁房,但不能购买。具体申请条件仍在讨论中。
随着这两个政策的实施,杭州市将成为全国最先同时提出,采取“先租后买”和“租售并举”两种具体措施,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城市。
三年建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
根据杭州市“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制定的城市低中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三年建设计划,将建设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解决两个“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认为,经济租赁房适用于两个“夹心层”,“50万平方米只是个基数。”
2008年至2010年,杭州还将着力解决主城区4.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安排廉租房50万平方米;建设城市拆迁安置(限价商品)房12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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