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崔莉莉
野蛮施工不时挖断郑州地下燃气管道,自上个月郑州精品街改造工程开始以来,类似事故集中爆发,近一个半月,仅仅郑州燃气管道就被挖断13次。昨天,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公布了近期燃气管道被破坏情况。
现状一个半月内平均每3天管道被挖断1次
“今年截止到8月13日,燃气管道已经被挖断或顶断42次,仅7月以来的1个半月,就有13次。”燃气公司东区管线所副所长张新华说,近几年这一破坏趋势呈上升势头,仅2003年~2007年,每年管道被破坏的次数依次为:41次、38次、35次、22次、52次。
据燃气公司统计,今年以来这42次管道损坏中,施工挖断36次,定向钻顶断5次,烫破1次。其中,道路改造施工、管线单位施工造成的破坏占70%。在这些发生的事故中,大部分施工单位已经接到了燃气公司下发的《施工告知书》,但现场施工人员还是将燃气管道破坏了。
张新华总结出现“野蛮”施工的主要原因有3个:一些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明明离燃气管道很近了,还用大型机械挖;为了赶工期,不到郑州市规划局办理开挖手续,也不和管线所属单位联系咨询;由于有的工程承建单位多,燃气公司下发《施工告知书》可能会无法送到施工负责人的手上。
损失去年挖断管道跑的气够3人用800多年
“去年,燃气管道受破坏流失掉的天然气有30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有200多万元。”燃气公司副总经理耿同敏解释,按照郑州人均消费用气标准计算,1户三口之家,1个月能用22~30立方米天然气,30万立方米天然气够1家人用上800多年。“经济损失还是次要的,燃气管道的破损,还会引发严重的公共事故。”耿同敏说。
他还举例说,去年,某施工单位在郑州市文化路施工挖掘时,将燃气管道挖破一个小口,当时怕承担责任,随便拿土掩埋了一下了事,结果天然气随着地下沟槽、窨井等流入到一户居民家中,导致爆燃,烧死1人。“今年6月30日紫荆山路与金城街口管道被挖断,方圆500米内的窨井里全充满了天然气,一旦遇到明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张新华回想起上次事故,还是心有余悸,当时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且附近有1座加油站和1座加气站,燃气抢险人员冒着生命危险,用了9个小时才排除险情。
措施 3年内所有道路铺上“燃气警示砖”
为防止燃气管道被破坏,燃气公司只好出新招:从今年开始,若燃气管道敷设在柏油路面下,每间隔15米左右,在燃气管道路面上粘贴带有燃气管线走向的黄色警示标志牌;若燃气管道敷设在人行道下,每间隔15米左右,将燃气管道上方的1~2块人行道砖更换为带有黄色“燃气”字样的警示人行道砖,预计3年内,将在所有燃气管线经过的道路上,都铺上这样的砖。“目前,燃气管道几乎遍布郑州所有的街巷。”耿同敏指着郑州燃气管线分布图说,这意味着几乎要在所有的街道上铺上“燃气警示砖”。
呼吁将“野蛮”施工单位赶出建设队伍
“"野蛮"施工,目前的处罚力度不大。”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燃气管理处处长陈平怀说,按照建设部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如果破坏地下管线,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管道原状,并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但是由于1家建设单位可能会找很多家施工单位来施工,处罚起来,职责模糊,达不到规范施工行为的目的。”张新华说,目前,外省市已经有了不错的对策。“例如深圳,由政府牵头,组织出台一个城市地下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的专门法规。一旦发生野蛮施工,该法规就要求把该建设单位逐出市场,不能再承建任何工程。”张新华说,郑州也应该出台这样的法规,将野蛮施工的单位列进“黑名单”。
提醒燃气管道破裂千万别用手机拍照
“燃气管道破裂,千万别有凑热闹的心态,别去围观。”燃气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胡春英说,因为天然气在密闭或狭小的空间,遇静电、火星,很容易被引燃或爆炸。
当出现燃气管道破裂、漏气时,在现场有几件事是绝对不能做的:打手机,用手机、相机拍照,使用闪光灯,抽烟,驾车驶过等。甚至汽车的尾气,都能与天然气发生作用进而燃烧。“2006年12月,广州市花都区市政园林局一支施工队正在整修路面,不慎挖断了一条煤气管道,造成煤气大量泄漏,事发时,一辆公交车恰好经过,被烧成了空架。”胡春英举例说。
胡春英提醒,如果发生燃气管道被挖断的情况,施工单位不能离开现场,要在安全地点拨打110、119和燃气公司热线(0371)68855777,并等待配合燃气抢险队员寻找破损点;市民不要围观,听从交巡警指挥,迅速疏散。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