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70多万元,避罪外逃将近10年,甚至出家做了和尚,身心疲惫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某银行东二路储蓄所原主任兼会计刘自强最终迷途知返,主动向汉台区检察院投案自首。近日,刘自强以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1999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石某因购房,到某银行东二路储蓄所取款6万元,没想到电脑屏幕显示钱已被提前支取。该银行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在无条件赔付储户存款后,迅速组织专人查账并报案。
经过3个月的调查,初步查清储蓄所存款短缺50多万元。随着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该储蓄所主任兼会计刘自强有重大嫌疑,但他早已音讯全无。
案件移送汉台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历时3个多月,先后查阅了事发储蓄所的所有账务资料凭证,调取了87笔涉案150多万元的凭证逐一比对,先后形成卷宗18册,初步认定刘自强涉嫌贪污70.7万余元的事实。
该案被列入当年陕西省检察机关挂牌督办的第一案,并通过全国公安网通缉刘自强。干警们对所有线索逐一梳理,并根据刘自强家中的八卦图和常年吃斋念佛的特点,到法门寺、大雁塔、武当山、峨眉山等佛、道教圣地搜寻线索。2001年10月,办案干警在湖北武当山功德碑上看到了刘自强捐款的名字,同时在其他几处地方也得到了有价值的线索,干警们在刘自强可能出现的地方守候布控。2003年,汉台区检察院将网上抓捕刘自强的悬赏金提高到5万元,并进一步加大抓捕力度。
今年3月3日晚上10时许,一个身高1.7米、神情憔悴、身着黄衣的和尚在汉台区检察院门口徘徊许久,最终走进值班室,他就是刘自强。
面对检察官,刘自强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口气,如实交代了自己贪污的事实,并述说了近10年逃亡的经历。在漫漫逃亡的日子里,他一次次从噩梦中惊醒,惶惶不可终日。为躲避内心的折磨,他跑到全国许多名山古刹,曾经在湖北武当山捐款以求功德安慰自己,在四川青城山最高峰上徘徊,在乐山放生池花4000元买龟放生……他试图从佛门净地的幽静中得到内心的平静,但痛苦的煎熬却一天也没有停止。2008年初,刘自强身上带的钱物所剩无几,更加想念家人,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5月16日,刘自强被依法逮捕。7月2日,他被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贪污罪对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倪建军通讯员汉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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