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以被告身份出庭。 |
陈水扁被控诽谤案9月9日宣判
昨再度以被告身份出庭
台湾消息陈水扁等人遭前台军军官雷学明控告诽谤案,台北法院昨日再度开庭,传唤陈水扁出庭。经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证据调查及言词辩论后,台北法院合议庭决定该案将于9月9日上午11时宣判。
据台媒体报道,昨日开庭后,陈水扁、民进党籍“立法委员”赖清德、前“立委”徐国勇3名被告陈述时,一再强调是基于合理的怀疑,且包括在接受电视专访、“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时,并没有指名具体人士收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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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称,雷学明等人的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他在2005年没有提供明确的信息,指出雷学明等人确有收到拉法叶舰案的佣金、回扣,雷学明等人应是对号入座。况且,民众瞩目的拉法叶舰案为可受公评之事,他提出合理评论,不应构成诽谤罪。
徐国勇、赖清德则指出,他们在“立法院”提出相关评论,属于“议员”免责权的保障范围;另外,他们所说的内容依据“监察院”调查报告及“台北地检署”的起诉内容,且是可受公评之事,提出适当评论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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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律师”称与其解除委任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9时30分开庭审理陈水扁的诽谤案。虽然陈水扁以家中遭搜索为由,希望可以请假,但法官未予批准,因此昨日上午陈水扁准时出庭。
一直为陈水扁辩护,号称陈水扁“御用律师”的顾立雄昨日也出现在台北地方法院,不过他表示在上周五已经解除委任,昨日来不是出陈水扁的庭,而是其它庭。至于解除委任的原因,则没有说明。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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