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中小企业脱困金融财政政策陆续出台
熊剑锋
中小企业的困境引起了各方的注意。继前日三部委发布改进小额贷款,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的通知之后,昨日财政政策跟进出手。
财政部昨日表示,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35.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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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亿资金的示范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0%,用工人数的80%和利税的50%,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重大,目前帮助中小企业在议事日程中已经提高到一个很高的优先度,预计一系列扶持政策将陆续出台。
由于遭遇了原材料成本上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人民币升值和从紧货币政策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国的中小企业目前正面临困难。据官方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共有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
刘桓表示,中小企业对解决就业的贡献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是非常重要的。此前7月初,中央高层领导人先后到多个沿海省份考察,参观的大多数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而前日三部委发布的文件当中,促进就业在文件名字中被明确提出。
对于新增的35亿元如何花,财政部在昨日的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刘桓表示,此次35亿元可能通过两种方式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种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进行补贴,即财政贴息的方式,另外一种是通过政府投资公司直接投资中小企业。
财政部也表示,近年来财政部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六项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07年末,中央财政已经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近170亿元。
通过资金运用,中央财政充分体现了鼓励科技创新和走出去的政策导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分别占76.5亿元和58.8亿元,两者共计135.3亿元,占全部资金接近八成份额。
“此次财政35亿元的示范意义将大于经济意义,”刘桓表示,“解决哪些类型、哪些地区企业的问题,中央财政将通过35亿元财政资金的使用来给出答案。”
需财政、金融政策结合使用
为减轻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近年来还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包括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以及近期提高纺织业等企业的出口退税税率。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企业感到税负较重,刘桓认为,当前财政政策必须和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结合使用。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两税合并之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从33%降到了25%。2008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但是由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汇算预缴,税负下降的好处要到年底才能显示出来。
“而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是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很多刚开办的企业还没有实际投入,生产就无法继续了,当务之急是如何让中小企业活到年底。”刘桓表示。
日前,央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个人小额贷款上浮3%,劳动力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财政部昨日也表示,为了支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央财政自2006年起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支出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开展,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补偿机制。
财政部相关统计显示,2006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8亿元,支持了266家担保机构。2006年开展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总额约700亿元,占全国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总额的22%。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88亿元支持的188家担保机构,约占全国担保机构总户数的5%。
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将安排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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