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8-21 02:3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8月19日,稷山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借操办子女“升学宴”“谢师宴”之机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准向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打招呼、发“红帖”;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宴席;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上学。
同时,县纪委监察局还设置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樊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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