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需要对等的地位、和谐的氛围。”8月17日,四川日普精化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俞考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起近年来与外企经营者平等协商职工工资所进行的经历,语气里不仅有敢于维权的坚定信念和勇气,而且还显露出理性维权的智慧和策略。
日普公司的前后两任工会主席,都是由职工以“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的。在过去的8年间,两任工会主席挺起腰杆,坚持维护好职工权益,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同时实现职工收入同步增长。俞考武说,日普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过程恰如“三部曲”——
敢谈:顶住压力坚持不懈 日普公司是四川绵阳国家级高新区内的一家中日合资精细化工企业,成立于1999年。刚成立的那年9月,公司工会代表就要求日方经营管理层为职工加薪,并提出了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当时,公司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约为1100元,虽比绵阳市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高一点,但与公司的快速发展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职工提出了月工资上调到1500元的要求。
然而,在那年的工资谈判中,这个要求被完全否决。日方经营管理层坚持认为,企业工资只要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就不算违规,职工要想涨工资,需要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就这样,尽管公司工会与日方经营管理层签订了集体合同,而且建立了平等协商制度,但职工的加薪要求并没有实现。
第二次工资谈判更加曲折。2000年,在修改公司集体合的同时,工会再次向日方经营管理层提出了上调工资的要求,同样再次遭到拒绝。于是,工会代表向资方发出通告:“在集体合同签订之前,个人劳动合同已到期的(职工),暂停续签,原劳动合同时限自动延续至集体合同签订后。”谈判进入僵持阶段。
然而,令当时年轻的工会主席意想不到的是,日方经营管理层并没有与工会硬碰硬,而是采取内部分化等软性策略。日方经营管理层代表一方面同意就工会提出的条件继续协商,另一方面却单独与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谈话,给职工施压。由于当时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许多职工为了保住饭碗,私下与资方续签了劳动合同。当工会代表们醒悟过来时,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已经接近40%,形势已不可逆转了。
就这样,历时3个月的第二次工资谈判无奈告终。工会在经营管理方同意改善劳动条件、完善社会保障、增加女职工劳动保护条款后,做出了妥协。2001年,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再次签订了修改后的集体合同。
巧谈:有理有据柳暗花明 2001年初,公司工会开始进行换届选举。具有正义感、敢说敢做,并拥有丰富社会经验的维修工俞孝武,被会员推选为工会副主席。俞孝武曾在国有企业中从事工会工作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上届工会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做出了许多努力,但为何没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怎样才能使维权工作事半功倍呢?俞孝武一上任就开始考虑如何“巧谈”。
“工会搞工资集体协商,不是非得与行政方对抗才能体现工会价值。要讲求一些方法,以协商为主,依法维权才是上策。”当俞孝武提出这样的思路后,工会成员们都很赞同。
第三次谈判开始了。为职工争取一定幅度的工资增长仍然是谈判的主攻方向,但俞孝武带领的工会代表这次却采取了迂回方式。考虑到工资一次性增长过多,对于经营管理层来说难以接受,他们提出,根据企业效益增长和物价增长情况,每年给予职工一定比例的工资增长。
为此,他们通过绵阳市总工会了解当地工资增长指导标准、物价上涨幅度等情况。在公司工会的精心准备下,一个个准确的数据摆在了谈判桌上。工会代表既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工资成本、经营状况等因素,也有劳动力价格指导线、物价指数等依据,谈判有理有节。这次,经营管理层采取了积极合作的态度,认真考虑工会代表提出的工资增长幅度要求。经过多轮协商,工会与经营管理层最终确定了当年的工资上涨幅度。
有了这个成功的开头,接下来的6年里,工会代表与经营管理层代表每年都会进行两到三次工资谈判:7月、12月谈半年奖和年终奖;3月、4月谈工资增长幅度和分配方式。每次谈判前,公司工会都要召开工会委员全体会议,收集员工对工资、收入的意见,提出当年调整职工工资的基本目标。之后,由工会代表与公司行政进行非正式的交换意见,了解公司对调整职工工资的态度后,再进入正式的谈判阶段。如果首次谈判没能达成统一意见,工会则会根据预设的对策,与行政方就分歧进行沟通和磋商。就这样,通过协商,谈判,再协商,再谈判……日普公司的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得到了同步增长。目前,公司职工薪金的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6%左右,2005年至2007年职工工资平均增幅达8%以上。
善谈:挺直腰杆依法维权 在6年的工会主席生涯中,让俞孝武印象深刻的谈判并不少见。特别是在2004年以前,由于公司经营亏损,协商中工会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在此情况下,工会从企业长远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出发,降低谈判目标,提出3%~5%的工资增幅。
事情从2004年开始出现转机。这一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1%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根据这一标准,同年4月,日普公司工会代表与日方经营管理层的代表开始新一轮谈判。
刚开始,谈判仍不顺利。2004年是企业确定的最后一年设备折旧年,根据账面显示,企业效益处于亏损状态。对于工会提出的11%的工资增长率,日方行政主管要求工会出具有关法律依据。但11%也只是作为政府指导线,并非法律规定,俞孝武只能当即宣布休会。
谈判陷入僵持。怎么办?一个月谈不下来,就意味着职工们将损失一个月的工资增长额。同时,企业效益的现实情况工会也不能不考虑。就这样,几个回合的谈判之后,双方都做出让步:当年职工工资增长率定在7.1%。这个数字虽然离11%还有一定差距,但已经是工会成立之后在工资集体协商上取得的一次大突破。
“既然搞了工会工作,就应该尽心尽力地替职工维权。”作为工会主席,俞孝武已经与日方经营管理层的代表平等地坐在谈判桌上谈了6年,但直到今天,他仍只是企业中的一名普通维修工。
在一次谈判中,当俞孝武向日方经营管理层的代表摆工资增长的理由时,日方的经营者忽然说:“你认为哪里工资高,可以到哪里去工作。”俞孝武当即说:“我是代表职工,以工会主席的身份与您谈判,请您读读《工会法》,工会干部的权益是得到充分保护的。”看着理直气壮的俞孝武,日方经营者当即表示,既然到中国办企业,就要遵守中国法律,同时表示收回刚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