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顾威)辽宁省所属14个市目前已全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这种历史性的突破,该省总工会负责人称,这彻底改变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会“一头热”的局面,必将有力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辽宁是重工业基地,通过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责任重大。2006年,该省辽阳市创造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配合,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经验,这一做法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辽宁省总工会及时总结,通过召开现场会、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上介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等形式,建议推广辽阳经验。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7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配合、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当年年底,这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就在5个市建立。
今年3月,在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上,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为重要议题。会议决定,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督查,并将此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到全省。随即,“两办”向各市发出对全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6月18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组成6个组,分赴所属14个市进行了专项调研督查。
这一系列举措对各市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步伐加快。抚顺市委、市政府主动找工会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索要相关资料,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深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鞍山市总工会向市人大建议并起草的《鞍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已经立项;沈阳、大连等市总工会建议政府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已经进入立法程序。至此,没有建立“政府主导”工作机制的9个市全都迎头赶上。
据了解,辽宁各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组长绝大多数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了相关的监督制度,如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工商、劳动监察年检内容、检查结果列入企业诚信档案。目前,全省共有5.3万户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职工529万人;有2.5万户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20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