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附中领导集体贪污 |
8月20日,广西大学附中(以下简称“西大附中”)周某、黄某、郭某、方某等4名原副校长分别获刑4年、4年6个月、3年(缓刑3年)、3年(缓刑4年)。因涉嫌贪污,该校包括原校长唐运南、原校党委书记许剑(二人另案处理)在内的领导班子被送上了被告席。
从2004年起,西大附中在招生过程中,组织不够分数的学生考试,对成绩列前300名的学生按三个分数段收取从6000元到5万元不等的捐资助学款。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案发时止,该校先后向学生家长收取所谓的捐资助学款达1600多万元。
西大附中的账目由西大财务处管理,但西大附中绝大部分的捐资助学款却要么存到校领导的私人账户上,要么转入附中食堂的账户,成为账外资金。
这4名副校长供述称,看着校长唐运南常把一大堆发票拿来,动辄一两万地在小金库里“报销”,他们“心理不平衡”。于是,这4人经常拿着五花八门的发票“报销”,有时甚至连张票据也没有。小金库也就成了他们的提款机。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曾多次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周某参与侵吞公款48万多元,个人得赃款12.6万余元;黄某参与侵吞公款近40万元,单独侵吞公款3万元,个人得赃款9万元;方某参与侵吞公款35万元,个人得赃款6.6万余元;郭某参与侵吞公款近近39万元,个人得赃款6万余元。
此外,检察机关还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起诉周某和方某,指控他们将捐资助学款、印刷资料费、水电费共计143万多元分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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