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苏州列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区
新华网南京8月23日电 (记者顾烨) 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批准苏州市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率先进行实践探索。
21日,江苏省有关部门与苏州市对此进行专题研究,探索通过新一轮制度、政策、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为农民收入增长寻求更大空间,为现代化规模农业发展铺平道路,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为土地资源节约、城乡环境保护等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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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对于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苏州将着力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社会保障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现代金融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上求得新的突破,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始终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坚持城乡协调发展,上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加快了农村工业化进程;90年代开发区和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加速了城市化国际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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