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带员工导演车祸骗保 6人分别领刑被罚款
半岛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 陈博)花24万元买来一辆事故车,拿到19万多元的保险赔偿后,不仅不修车,反而带领5名员工导演“事故”,企图再诈保19万元。
今年49岁的史某是本市一家汽车修理厂的经理,于某、王某、李某某等5人分别是该修理厂的修理工、采购员、业务员。史某得知江苏人钟先生的一辆丰田皇冠轿车在崂山区出现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额为193600余元。当钟先生将车子送到丰田4S店维修时,史某找上门花24万元将轿车和尚未拿到手的保险费一起买了下来。并于去年2月份将车过户。一个多月后,该车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
去年6月9日21时许,该车在福州路与宁夏路路口立交桥附近一个斜坡上,与前面的一辆江淮大货车追尾。保险公司发现这辆被撞轿车的受损金属部分已生锈,怀疑有诈保行为。便向公安部门报警。经公安部门侦查查明,史某将事故车外部整修后,先在自家修理厂院内,让员工驾驶货车倒车将车尾撞在事故车前头,把轿车撞得严重受损。然后于当日21时许,让另一名员工驾车用绳子将事故车拖至福州路东西快速路桥下的下坡处,再安排员工伪造两车追尾相撞、事故车负全责的交通事故。
史某到案后,主动将赃款退赔。最后,法院作出宣判,史某触犯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其他5名员工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或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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