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石家庄8月26日消息(记者杜震通讯员郭仁昭)今后,在河北涉及火灾事故的信访案件有望就地解决。日前,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出台“一把手”接访制度,总队长、支队长、大队长每周固定一天接访,对反映的问题给出明确说法,保证信访案就地及时解决,这是该总队开展“消防执法建设年”活动以来取得的又一成果,广大社会单位和群众对此表示欢迎。
针对近年来因火灾事故引发的上访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专门的火灾调查大队,提出:凡是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查,能够认定的及时认定,并按时将认定书送达有关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凡火灾原因无法查清的,也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起火部位以及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并告知相关当事人;凡认定火灾原因不明的,必须报上级进行复合;凡发生火灾涉及两家以上受灾户,可能引起争议的,必须请示上级派员参与调查;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支队主要领导必须参与调查认定,并请示上级参派员参与调查;凡因不负责任、草率认定或不认定火灾原因引起的上访案件,支队主官要停止工作,专门负责处理信访案件。
今年年初,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从保护公民合法群益入手启动了“消防执法年建设”,并抓住奥运安保消防执法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对照消防执法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依照现代警务模式,河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建设标准》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考评标准》,修订完善了《公安消防机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河北省公安消防机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等三个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河北“消防执法建设年”的开展,使全省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有效杜绝了消防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全省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水平和火灾原因查清率、处理率大幅提高,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制约消防监督和火灾调查的瓶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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