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表示 鉴于戴文香虐女致死和庭上表现 建议不能从宽处理
本报记者报道 “小雨身上经常有外伤,戴文香从来不闻不问。孩子脸上的伤老不愈合,身上的伤也是过两天就多一处。她说是孩子自己磕的,我们都怀疑是戴文香打的。
昨天上午,6岁女童小雨遭亲生母亲虐待致死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受审母亲戴文香口口声声称自己没经常打孩子,但是其亲哥哥的一段证言,让这个打死女儿还在法庭说谎的母亲激起众怒。
现场
狠心母亲庭审时穿着鲜艳
上午9时许,随着审判长一声:“带被告人!”一个身穿粉红色运动上衣,一头长发用粉红色头绳高高扎起的年轻女子被法警带进法庭。尽管该女子一走进法庭就不住地抹眼泪,但是自始至终为自己辩称:“我确实没有经常打孩子,我确实没有用力推她。”
据指控,现年30岁的戴文香是甘肃人。其女儿小雨两岁时戴文香来北京打工,小雨一直由奶奶带到6岁。2007年春节过后,小雨的奶奶生病无法再带孩子,小雨被接到戴文香身边,此时戴文香已经在北京又生下一个女儿。
小雨来到北京后经常遭到戴文香的打骂和训斥。2007年10月10日晚上10时许,戴文香在石景山雍王府其暂住地要求小雨在屋地上做仰卧起坐,当时正在生病的小雨做了两个就做不动了,戴文香生气地上去抓住孩子的两条胳膊用力推拉,造成小雨的后脑勺多次重重地撞在地上直至昏迷,后经北京儿童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公诉机关认为戴文香以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听完起诉书,中专文化的戴文香摇着头推翻了其在公安机关的口供,她说:“我平时很少打孩子、骂孩子。骂是指得什么呀,还有暴力是什么呀?”
庭审
哥嫂证实被告经常虐待孩子
对于案发当晚的情形,戴文香坚称那几天小雨老说肚子不舒服,医生说是“消化不良”。她想让孩子多活动才叫小雨做仰卧起坐,她当时并没听到孩子的脑袋磕到地面的声音。戴文香还说,她有时打孩子都是因为孩子学习不好,老师找家长。她在学习上是对孩子管得严了些,但是作为母亲她都是为了孩子长大有出息。
而随后公诉人出示的戴文香哥嫂、邻居及小雨班主任的多份证言,都证实戴文香在法庭撒谎。
戴文香的哥哥作证说:“小雨嘴里老破,吃饭特慢,还有一次我看孩子走路吃力,我爱人看后说是孩子阴部红肿发炎,问孩子怎么弄的,孩子不敢说……我们都怀疑是戴文香打的,她对孩子不好。”
戴文香的嫂子说:“小雨脸上经常有伤,问她怎么弄的,疼不疼?孩子每次都说自己磕的,不疼。我们就怀疑是戴文香打的。因为一个6岁的孩子不可能老摔跤,另外如果是孩子自己磕的,她不可能不嚷疼。我们让戴文香带孩子去看,她说看过了,问她要病历,她说扔了。戴文香老说瞎话。”
戴文香家的对门邻居证实,每天下午小雨放学回家,戴文香的屋里都传出“啪啪”的声音,还能听见小雨的求饶声:“妈妈别打了,我下次不敢了……”小雨的班主任证实,小雨学习很好,人也活泼,她从来都没有因为孩子学习不好和违反纪律找过家长。
对于小雨班主任的证言,戴文香说她根本不知道小雨的班主任是谁,她只是和校长联系。
公诉人出示的法医鉴定结论显示:小雨胸、腹、头部、大腿根、阴部及四肢一二十处留有内外伤,死于外力多次撞击导致的颅脑损伤。
据悉,小雨头部多次磕地昏迷被送到儿童医院抢救后,经儿童医院医生报警,戴文香被抓获。此案公诉人表示,鉴于戴文香长期虐待女儿致死和其在法庭上的表现,建议对其不能从宽处理。
对话
“孩子有些伤真是与我没关系”
昨天庭审结束之后,本报记者采访了戴文香。
记者:法医鉴定小雨身上有一二十处内外伤,你怎么解释这些伤?
戴文香(表情平静):我承认有的伤是我打的,比如阴部的伤是我踢她屁股时不小心踢偏了。但是有些伤真是与我没关系,比如头部缝针的伤,我确实不知道……
记者:现在孩子已经死了,你还这样说,有没有问问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孩子吗?
戴文香:我最对不起的是孩子她奶奶。
记者:你说你打孩子是因为孩子学习不好,但是小雨的班主任作证说孩子学习很好,你怎么解释你的辩解?难道是学校说谎吗?
戴文香:有这种可能。因为我们孩子上的是民办学校。
(文中小雨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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