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12”地震以来,四川省已有191名犯罪嫌疑人因侵害灾区群众利益、危害灾区社会稳定,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是8月20日下午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今年全省检察工作中透露的信息。
邓川在报告中说,针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期间各类侵害灾区群众利益、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灾区检察机关相继批捕涉灾刑事犯罪191人,现已起诉97人。
据了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以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四川省检察机关今年的工作重点。1月至7月,该省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1557人,起诉23202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99件1191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3件27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9亿余元。(特约记者刘德华)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